- 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了又交了社保?
- 失业期间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会被认为已就业,影响领取失业金吗?
- 已领完24个月失业金了,以后还能领吗?
- 朋友在本省领取了失业金,现在又在其他省找到工作并办理了社保,失业金还可以领吗?
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了又交了社保?
按照问题字面的理解,应该是之前批了失业金,后来签了劳动合同,要申请中止失业金的领取。
你在申请失业金的时候,会选择社保所在地,如因为签了劳动合同要撤销,就去申请的市或区的社保窗口,一般在市民中心或行政服务中心都有,带着***,带着新签的劳动合同,办理失业金的停止。
若重新就业的当月,一方面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另一方面又由重新就业的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费,需要及时将当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以及由失业保险基金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退还到失业保险基金,具体手续请到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办理。
失业期间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会被认为已就业,影响领取失业金吗?
你想多了,你领失业金期间,失业基金给缴纳医疗保险也是以灵活就业的身份替你交,你自己交也是以灵活就业身份交医疗保险,所以9月份自己交,别断交。单位交是有单位交的部分和个人交的部分组成。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没有单位交的那部分,系统能自动分辨。工作人员给你的建议完全正确,没有问题的。
已领完24个月失业金了,以后还能领吗?
以后还可以领,不过前提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再次失业时才可以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已经领完二十四个月的失业金了,那么这次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之内已经不能再领取了,因为失业金领取的最长时间就是二十四个月,如果你再次就业,缴纳了失业保险,然后失业保险缴纳了一年以上,在你再次就业后如果失业,那么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
朋友在本省领取了失业金,现在又在其他省找到工作并办理了社保,失业金还可以领吗?
谢邀。
找到工作并缴纳社保,失业金就停发了。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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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说明。
由于现在全国的社保系统并未联网,所以个人在一个地市缴纳社保,在另外一个地市查询是无法产生到的,更不要提跨省了,也查询不到的,所以在理论上来说,我们如果一个人在一个省失业领取了失业金,在另外一个省找到工作,是可以继续领取的,因为在领取失业金的那个省份个人的状态,仍旧为失业,并未就业。
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实际中我们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在一个地方缴纳了失业保险,领取了失业金。到达另外一个城市已经就业就不应该再领取失业金了。
随着大数据进程的不断发展,将来可能会出现一种状况,就是国家的社保系统全部联网,个人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只要存在缴费记录就可以查的,到那个时候就有可能认为个人存在骗保行为。到时候还需要再交回不该领取的失业金,那个人就是得不偿失了。
在这里我们可以再给大家说一下,如果个人在同一个地区领取了失业金,期间又找到了工作,那么如果他们要交保险,就必须先将领取失业金进行报停,否则是无法交纳保险的。
理论上是不能领取失业金,但现实中就业局可能查不到失业人员到其他省的就业情况,所以失业金照发不误。有时就算在本县就业,就业局也不知道,所以也照发不误。这就是现实。
建议:
(1)及早施行税务征收社保费,把企业的参保信息纳入征管系统,企业要上缴个人所得税信息才可以避免出现上述情况。
(2)全国社保信息大联网,异地参保重复领取待遇情况才可以避免。
(3) 尽早推行社保卡,发挥它的功效也可以避免现上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