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后意外险还能理赔吗?
***赔偿后还可以报意外险,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情况如下:
1、若发生***后,对方全责导致受伤,已经赔付了相关的医疗费,意外险中的意外医疗是不能申请理赔的,因为意外医疗险是报销补偿性质的,以实际医疗花费为准,花多少报多少,不会超出实际花费报销的。
2、若是发生***,导致意外身故的,意外险的身故保障可以进行赔付,身故保障是一次性给付的,可以叠加赔付,也就是可以重复赔。
3、因***发生伤残,***赔偿后,还可以申请意外险中的伤残保障,伤残保障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进行给付的,可以叠加赔偿。
4、***引起意外住院,意外险中有意外住院津贴赔偿的,可以申请报销,意外住院津贴是根据实际住院天数,按天进行赔付的,一般是100元/天,具体看产品规定。
交通事故理赔后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意外险不可以再报销。 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保险公司报销:***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如果是交通事故身故或达到伤残时,可以再到保险公司赔偿意外险保额。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伤者出院后还须复查保险能赔吗?
保险出险后中,理赔时效一般是两年,所以两年内都是可以去理赔的。一般的意外险门诊费用都有理赔,所以出院后的复查费用,保险是可以理赔的。你只需要提供理赔资料,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赔付。不仅如此,多数的意外保险是会有一个期限的,一般出险后180天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可以理赔,不过超过了这个期限,即使是一次出险后造成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也是不予理赔的。因为意外原因造成的死亡和伤残也是这规定的,如果因为意外原因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造成伤者死亡或者伤残,保险公司就给予理赔,超过期限造成这样的结果,保险公司可能不会理赔。
以交通事故为例,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因此出院后续正常费用是在理赔范围内的。具体来说,后续治疗费必须是因交通事故损伤或与交通事故损伤有关的病症所发生的治疗费,且必须是再次治疗可能或实际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也报。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