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工伤保险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老板给员工买了第三方保险,工伤了会有什么后果?
一、老板给你购买了三方的商业保险,你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得到相应的赔偿。
二、如果你老板注册的是公司与你单位之间有劳动关系,你可以申请工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给你入了工伤保险,你的损失由社会中心赔偿一大部分,单位赔偿小部分,如果单位没有给你入工伤保险,你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承担。
三、第三方商业保险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不是同一法律关系 ,两份赔偿可以同时兼得,但是像医疗费等损失不可以要求以上双重赔偿。
谢邀!
用人单位给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不影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所造成的身故或残疾,商业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予被保险人的赔偿;受益人系职工本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是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一种***,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属于自愿行为。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的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患职业病或者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形所造成的伤亡或者残疾;劳动者及其近亲属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得到相应的待遇;属于强制性行为。
职工的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申请人身意外伤害赔偿;如果劳动者己从工伤保险或者其它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的,商业保险则在其赔付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未获得赔偿的剩余部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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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工伤问题,发生了工伤必须进行工伤认定,该治疗抓紧治疗,治疗后需要康复的进行康复,之后是伤残鉴定(确定等级),最后是赔偿。参加工伤保险的,保险机构理赔,没参加的,用人单位赔付。以上是正常的工伤处理程序,发生了工伤都应走这个程序。再说第三方保险的问题,这个险种具体覆盖哪些我不是很清楚,但这肯定是一种商业保险,办理理赔也是用人单位出面,您可以理解为是工伤赔偿的一种补充。对于工伤员工讲,重要的事是把开头讲的那些做好,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仅供参考。
这是一个幌子,是推卸责任的幌子。第三方保险是商业保险,只有达到第三方商业保险的合同要求,当事人才能够有条件和资格享受第三方保险待遇。而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的社会基本保险。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国家工伤保险中心即依法承担劳动者的全部医疗和相关费用。
谢谢《悟空向答老师》邀请。
用人单位缴纳第三方保险,就是逃避缴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四险一金),这是非法行为,甚至可以说是逃避了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非法行为。这应该引起劳动者的高度警惕和重视。
试想:一个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无法和不能缴纳“四险一金”。因为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不缴纳。而用人单位以第三方保险来取代工伤保险赋予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法定待遇,这是十分可笑、低级和***的。第三方保险本身是商业保险,而商业保险本身又是社会保险的补充。也就是说,只有劳动者在享受完毕社会基本工伤保险待遇后,才有可能或有机会去享受第三方保险。
而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就无法直接享受国家工伤保险的各项优惠,并由用人单位承担。而用人单位又以第三方保险为由,把工伤员工推给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又以商业保险合同为由,把工伤劳动者推给工伤保险中心,工伤保险中心又以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不过发生这种情况,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又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中心先行垫付工伤职工的医药费,并由工伤保险中心责成用人单位迅速补缴和缴纳工伤保险费。
因此,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劳动,务必依法签劳动合同和依法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四险一金。
管见了。
谢邀请:只要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了劳动关系,在30天之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四险一金”,这是《劳动法》赋予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企业老板为员工买了其他保险,那只是一种***待遇,不能代替人社部门涉及的社保内容,这里主要指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并没有履行法定的责任。一旦员工出现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无法要求人社部门,按照工伤流程进行赔偿的。但是,当事人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赔偿。
现在,许多用人单位,虽然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为了省钱,不愿意给员工缴纳“四险一金,”只是象征的为员工买了一些***性的保险,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行为。
一旦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在赔偿的问题上,会出现许多麻烦的事情和波折,如果员工按照《劳动法》通过劳动仲裁、人民***追究起来,用人单位必输无疑,到那个时候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