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25条,以及安徽省工伤保险实施方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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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农民工工伤保险
1、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宣传和督促检查力度,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咨询服务,促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2、在建工程,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补缴建筑工程农民工工伤保险。
3、安徽、上海、海南、湖北等多地明确超龄农民工可参加工伤保险。
4、你好,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支付。伤残津贴是按月领取。
5、法律分析: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83天×60%×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次×缴费费率1%。
滁州市工伤保险条例
1、法律分析:滁州市二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了: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费+其他合理费用。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法律分析:滁州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X9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4、五级伤残补助本人18个月工资, 六级伤残 补助本人16个月工资。
5、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滁州市南谯区的工伤认定,应当根据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的社保局层级的状况,由滁州市南谯区人社局,或滁州市人社局认定。
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六点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合肥工伤赔偿标准
1、法律分析:合肥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3、据本人处理案件经验,以安徽 合肥 为例,30岁左右员工工伤二级 伤残 预计120-180万元(不含医药费)。
4、合肥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医疗费用是依照医院的***进行计算的。
5、最新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规定:一至四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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