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福建工伤保险条例2019,以及福建工伤保险条例2019年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2019年福建厦门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新规解读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厦府令第158号,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市***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原工资水平保持不变,由单位支付。厦门市目前没有对停工留薪的工资做出其他的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即可。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福建省***闽政[2004]12号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山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10级20个月。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规定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保险条例2019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本市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市财政垫付。储备金的提取比例和使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缴费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有前款第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总则第一条根据***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福建省2019年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全文,哪位有
1、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河北省劳动厅办字[2003]147号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山西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十级为21个月。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年递减10%。
3、第一条为贯彻实施***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福建工伤保险条例2019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福建工伤保险条例2019年、福建工伤保险条例2019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