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案例,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女职工夜间值班,遭遇性侵造成精神伤害是否构成工伤?
- 2、工伤案例800例
- 3、员工因工作原因居家加班猝死属于工伤吗
- 4、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天气原因受伤算工伤吗?
- 5、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案例
- 6、朱某去劳务市场雇佣孙某帮忙干活,孙从架子摔下骨折,是否工伤?
女职工夜间值班,遭遇性侵造成精神伤害是否构成工伤?
1、原告代理律师称,员工小芳在公司值班时遭遇暴力性侵,虽然性侵未遂,但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应认定为工伤。该律师认为,市人社局作出不认定工伤的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2、符合工伤认定其他要素的,认定为工伤,在工作中受到精神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是因为外力重击由脑部受损或病变引起,符合工伤认定其他要素的,认定为工伤。在工作中受到精神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要求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赔偿。
3、一般很难认定工伤,因为精神疾病是一种复杂的内源疾病,即使符合在工作场合的受伤,却难以鉴定这是因为对方伤害而产生的病因。
4、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5、员工***不一定是在公司上班压力大造成的。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案例800例
1、月10日,松江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确定张兵与南通六建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该裁决书未送达南通六建公司。12月29日,张兵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劳动仲裁裁决书。
2、工伤死亡赔偿案例篇1: 天津市塘沽区生产服务管理局建筑工程公司第七施工队承包的天津碱厂除钙塔厂房拆除工程,于1986年10月转包给本案被告个体工商户业主张学珍组织领导的工人新村青年合作服务站,并签订了 承包合同 。
3、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一 2009年4月,杜某到陕西长城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铁塔公司)镀锌车间工作,2009年7月27日,杜某在上班时被空中落下的钢材砸中左脚,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员工因工作原因居家加班猝死属于工伤吗
法律主观:如果员工是按照单位的要求在家办公猝死的,算工伤。如果是自行完成其工作任务,由于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等情形的,不算作工伤。
员工猝死难认定为工伤的原因之一,是法律修订时考虑到猝死与工伤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您好!加班猝死当然算工伤。不过,前提是要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发病后48小时死亡,如果不是工作岗位或者超过48小时(比如49小时)死亡,都难以认定工伤。
法律分析:员工在家里休息时猝死公司不进行赔偿。
人社局对于居家办公而猝死的员工不予工伤认定不合理。人社局认为员工不是死亡在工作岗位。而中院否定了它的这种认知。中院认为居家办公首先是办公,才是居家。在这里家的含义是工作的场所,而不是居家休息的地方。
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天气原因受伤算工伤吗?
1、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等天气原因受伤是否被认定为工伤可能存在差异。通常情况下,工伤的定义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而导致的身体伤害或职业病。
2、雨天路滑,自己走路摔倒受伤的。这种情况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3、虽然因台风造成的人员伤亡不算工伤,但如果你购买了商业意外险的话,是可以申请理赔的,大家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询问理赔事宜。
4、下雨天上班摔倒不算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摔倒致伤的情形,不属于工伤,不按工伤进行处理。根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5、在上班的路上受伤是否算工伤,要分清以下情况:在上班的路上受伤,主要是自己主要责任受伤的,不算工伤;上班路上发生受伤的,如果是属于交通事故,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6、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是可以算工伤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案例
1、原告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第十条之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2、一次性工伤保险金20,000元、4个月误工费9,200元、医疗费1,400元、住院伙食费460元、护理费690元、营养费69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350元、交通费145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9,200元。
3、解本保险案例的关键在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否应认定为工伤。一般性工伤事故所具备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需要客观分析,应首先确定工作内容,然后再确定工作时间和地点。
4、杨师傅因工受伤,故某物流公司应向杨师傅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最终,***判决某物流公司支付杨师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工伤保险待遇26万余元。
5、工伤案例分析:社保费欠缴期间发生工伤也不能拒赔 马某原是山东省德州市某药业公司职工,2010年12月3日调至当地针织公司工作。2010年12月22日,原单位药业公司为马某补缴了2003年2月至2009年12月的工伤保险费。
朱某去劳务市场雇佣孙某帮忙干活,孙从架子摔下骨折,是否工伤?
在工地干活摔骨折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最终也是需要有工伤部门的认定结果才能要求相应的赔偿,当事人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的三十天内就可以向工伤部门申请,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等级。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因为朱某不是公司的一员,不是劳动关系,但朱某在劳动中服从公司的安排和管理,所以他的运输行为是在雇佣关系下进行的。
您好。如果已经确定下班,电话与工作无关,则不属于工伤。如果电话与工作有关,则属于工伤。工伤认定,由单位提出申请,如单位不提出,才由员工自己提出。具体规定可参见《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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