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安徽四级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安徽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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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伤残鉴定标准赔偿
1、是需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为鉴定标准的,对于四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
2、法律分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3、工伤4级赔偿标准如下: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每月本人工资的75%。赔偿60-90万左右。
2019年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
1、第一条为了实施***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15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3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
3、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4、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二)
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劳动者报告的工伤事故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第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报告的工伤事故进行认定,并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医疗机构。
第一条为了实施***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安徽省工伤管理条例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施***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 为了实施***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法律主观:安徽省工伤赔偿: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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