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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2019年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六条问题
- 2、哪位知道《工伤保险条例中》第36条第2款中的“难以安排工作”是以什么...
- 3、工伤保险第三十六条规定内容
- 4、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还可以向单位提出民事赔偿吗
- 5、工伤保险条列35-37条是那些
2019年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六条问题
1、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工伤赔偿标准主要根据伤残等级而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第三十七条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一级伤残赔偿金额最多,包括了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3、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4、第一条为了实施***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哪位知道《工伤保险条例中》第36条第2款中的“难以安排工作”是以什么...
1、对“难以安排工作”,没有固定的数字作为依据,事实上就是职工能上班的拿全工资,不能上班的拿工伤前一个月工资的70%或60%。单位不能提出解除合同,否则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要支付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这条的理解是这样的:安排工作,就不发送伤残津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期间的工资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了,没有说一定要达到原来的工资标准;不安排工作的才发放伤残津贴,标准如上。
3、工伤不存在《工伤管理条例》这部法律法规,而是2004年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是经劳动能力鉴定为5-6级伤残,伤残待遇的规定。
4、(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5、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其次说一下赔偿的程序,这相对来说比较漫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6、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第三十六条规定内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我6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60%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解答如下:这条的理解是这样的:安排工作,就不发送伤残津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期间的工资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了,没有说一定要达到原来的工资标准;不安排工作的才发放伤残津贴,标准如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还可以向单位提出民事赔偿吗
1、法律主观:根据《 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工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3、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4、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可以同时享有, 工伤 必须由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发生 工伤事故 ,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如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造成伤残的在离职时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赔偿权利应当包括两部分: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其他民事赔偿要求。
工伤保险条列35-37条是那些
1、职工因工致残的,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不同的伤残补助金获伤残津贴,具体标准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5至37条有详细规定。
2、死亡赔偿费用:工伤保险赔偿的死亡赔偿费用,赔偿期限为发生工伤之日起死亡之日止。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第至第四十条内容是对劳动者治疗期间及工伤鉴定等级后,工伤保险基金、单位对劳动者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
5、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6、各地略有不同; 工伤赔偿:(1)保留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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