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系数标准范围?
自2018年7月1日起,扬州工伤保险待遇中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统一按新的计发基数和标准执行。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系数为1.37。
工伤补助最新标准?
1.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工伤赔偿最新标准有哪些
1、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3)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4)康复治疗费,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器具费,由各省、直辖市工伤***器具限额标准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工伤护工费用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1、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护理费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所以工伤护理费是可以报销的。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护理费用是指因工作造成的职业病或者工伤所需的医疗、康复和护理等相关费用。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工伤护理费用报销范围:
1. 医疗费: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药品、检查等医学服务项目。
2. 康复治疗费:包括物理治疗、中医***、针灸等康复治疗项目。
3. 护理费:包括日常生活起居护理(如洗澡、换衣服)、饮食营养调配及监督管理等。
4. 交通和住宿补贴:如果需要到外地就诊或接受特殊治疗,可以申请相应的交通和住宿补贴。
5. 残障评定和***器具购置: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以进行残障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提供相应的***器具(如轮椅)购置资金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过认证才能获得报销。同时也要了解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性政策,请在实际操作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