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女性57岁打工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要看是否具备劳动合同关系。对于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法律并没有禁止超过退休年龄就一定不会认定为工伤。具备劳动关系,没有领取退休待遇同时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因此你的问题需要根据你的案件事实具体分析。
如果农民工女性的年龄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可以认定工伤的年龄(即16岁到60岁之间),就不能通过认定工伤获得赔偿了。
如果农民工女性受伤的情况符合认定工伤的以下条件:
在工作场所受到的事故伤害;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条件等要素符合法律规定;
医疗机构的证明,证明受到了事故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获得该部门的确认,从而享受工伤赔偿。认定工伤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并经过认定程序。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农民工因工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存在较大差异 。在山东省,超龄农民工群体的工伤赔偿问题一直是困扰劳动者的一大难题。
不能。女性农民工,年满55岁,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可以认定工伤。
1.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期间发生本职工作与工作原因有直接关系的伤、病、亡或者相当程度的残疾,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2.受伤的农民工女性属于打工人群,工作中受到伤害与工作原因有直接关系,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后,可获得相应的工伤津贴、医疗和住院伙食补助等待遇,能够有效保障受伤农民工女性的生活和健康,因此可以认定其受伤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