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累计计算方法?
失业保险金累计年限的计算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累计计算。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月数是什么?
社保专业术语。
失业保险,不用说了。累计,也不用说了。缴费、月数,也同样。
结转:将原来的事情通过某一特定过程进行变化。
举例说:某人参加失业保险5年,按当地政策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但本人在领取7个月的时间,又重新就业,则按失业保险条例等规定,剩余5个月应领取的失业金期限 ,结转到本人下次失业时,***设该人又就业5年后再失业,本次应领取12个月失业金,再加上上次结转的5个月,则本次一共可以领取17个月的。
离职后失业金是否累计分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是,离职过,但是一直没有领过失业金,这种情况下,失业金是一直累计的;
第二种是,之前离职的时候,领过一次失业金,再次离职时,想再领取失业金,这种情况下失业金是不可累计的,之前领取过的失业金年限就会清零,自上次领取失业金之后的年限开始算起,且不能超过领取失业金的最高年限。
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保险是累计的吗?
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保险不是累计的。失业保险是必须交的。但是并不是累积。因为一个人一辈子只能领两年的失业金。而失业金的金额就是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和失业保险缴纳的金额,时间都无关。就算领够两年失业金,失业保险也要继续缴纳,这也是义务。
失业保险金年限可以累积吗?
失业保险金年限可以累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 (3)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2、失业保险的缴纳情况可以携带***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也可以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下的失业金情况。
3、失业金的给付标准各省条例有所不同,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
失业金可以累计吗?
失业保险金可以累计。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失业前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