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因为河南省于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规定了在河南省境内的企业和机构雇佣的劳动者,发生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残、疾病和死亡等情况,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和赔偿。
此外,该条例还明确了工伤认定、保险费征收、保险金支付等方面的规定,为河南省内的劳动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有效的保障。
内容延伸: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实施,保障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今,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逐步开放,越来越多的外籍员工也来到中国从事工作,而这些员工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在全球化背景下的重要举措。
2019年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政拨款支付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证是怎么办理的?
在工作岗位上因为工作发生事故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单位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会发放《工伤证》。发放工伤证以后,因工伤去复诊时,需携带《工伤证》。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后,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发给《工伤证》。以下是河南省和武汉市的规定,供您参考。《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于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同时抄送经办机构。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发给《工伤证》,不收取费用。 《工伤证》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工伤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wuchang.gov.cn/wcqzfzz/zwfw/zdlyfw/shbz/shfw/g***x/1020240/
2020河南省工伤保险缴纳基数?
河南省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5%、1%、2%,根据单位风险程度来确定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照行业划分为八类,基本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河南省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标准为:五级72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60个月,七级48个月,八级36个月,九级24个月,十级12个月。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