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发放的失业金二次还需要申请吗?
这个需要分情况来说,这个可以说是没有问题的,虽然失业补助金是没有领取次数的限制的,不过有条文规定限制--本次领取时长加上上一次未领取时长的总和,但累计不能超过两年的时间。
二、拿过一次失业金二次还能拿吗?
如果第一次领取失业金的时候是领取的12个月,那么,如果你缴纳了失业保险金满了一年再次失业了,这个情况下,还能领取12个月,不管是失业三次或者四次,只整合累计不超过2年时间就是24个月就可以了。
但是前提是必须缴纳满1年以上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如果累计缴满1年不满5年的,才可以领取12个月。
关于失业补助
全都领完了以后,需再次就业,连续缴费满一年(3个月),在失业,才可以申领。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以前交过失业保险但没有领过,现在失业了可以一起领吗?
可以
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可以再次申请,之前的缴费年限领取完,再次申请就只按后面6年缴费年限计算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次失业怎样领失业金?
失业金是可以二次领取的,国家对失业金的领取是没有什么具体的次数限制的。但是用户需要明白的是,职工是自动离职的话则是无法申请到失业金的。被迫使用的职工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虽然失业补助金是没有领取次数的限制的,但是必须缴纳满1年以上失业保险才能领取失业金。简单来说,失业用户在领取失业金之后又缴纳了一年的社保,则再次失业的话是可以领取第二次失业金的。在前单位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不足5年,领取失业保险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失业保险金停领了还可以再领吗?
不可以。
失业补助金一旦停止领取之后是不能再继续恢复领取的,没有领取的失业补助金是不会保留的。
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法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于终止或者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手续报送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且失业补助金遇到下列情况时会停发: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2】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3】有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以及被判刑收监执行等法规内的情况;
【4】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遇到以上情况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且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