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就受伤了。算不算工伤!无岗前培训?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工作时间长短,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单位安排未经培训的工人上岗操作出现工伤,工人有责任吗?
没有
由于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即使因为你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工伤,单位同样需要承担职工的工伤赔偿(由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用工伤保险基金给予赔偿)责任。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要求老板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或者在老板拒绝的情况下,自己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你可以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让你来承担企业违章作业的后果,同样是错误的,若因此单位处罚了你,你有权提出异议(包括向单位、向上级领导),直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撤销单位错误处理,赔偿相应损失。
教师认定工伤对校长和学校有影响吗?
教师认定工伤对校长和学校没有影响。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看病第一次是要挂急诊吗?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受伤,一般是属于突发事故造成的,是需要紧急治疗的,那么到医院去是需要挂急诊进行治疗。
如果是属于职业病,并不是突发***造成也不需要马上进行处理,那么就不需要挂急症,直接挂门诊即可。紧急救治和抢救。急诊在英语被写作“Emergency treatment”,意思是紧急情况下的治疗。它的存在保证了我们在突发疾病、意外伤害时,能在最快时间内得到专业、科学的救治。《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