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失业补助金怎么判断是否主动离职?
滁州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条件之一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动离职通常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所以无法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般来说,以下情节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由单位提出经过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破产倒闭导致失业等。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失业补助金的信息,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
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安徽滁州?
滁州市公失业金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2020年滁州失业金领取条件标准,失业金领取金额多少钱(新修订)
安徽省滁州市失业补助金怎么领?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困难(一般指患严重疾病)的;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而短时间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的特殊困难的;
3、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申领失业补助金所需资料
1、劳动手册;
滁州失业金领取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