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那一年事实的?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75号公布的。2011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政策,赔偿是全国统一,的,还是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离职时候一次性补助金标准是各省规定,其他都是统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0-39条是工伤保险、单位支付各项赔偿金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2019年受伤 2021年鉴定 按哪年基数补偿?
2019年受伤2021年鉴定,是按照2019年缴费基数补偿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劳动者在受工伤后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计算基数是按劳动者在受工伤之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所以,即使是在2021年鉴定的伤残等级,但计算基数还是2019年计算。
不符合缴纳社保条件的实习生发生工伤,如何享受赔偿?
工伤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都有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用人单位有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另外工伤保险不强调造成工伤的原因,过程及其责任,只要确定职工是在法定的情况下发生工伤的就依法享受补偿的权利。你说的不满意社保条件的,指的是什么一种情况,实习生也一样,只要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这期间发生的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就享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保机构负责支付工伤保险补偿金,如果单位没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你好,如认定工伤,则由公司赔偿,与是否缴纳保险无关。
有没有缴纳社保,有没有缴纳商业工伤保险费,跟你的工伤认定及其医疗费、赔偿都没有关系。交了保险的,保险公司替你的公司支付一部分;没有交保险的,全部由你的公司支付医疗费、赔偿金。尽快去劳动局办理工伤认定,会先有医疗费的补偿。
如果能认定是工伤,通常由用人单位支付医药费、误工工资等费用,治愈后根据伤残等级标准,按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通常有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只要雇佣事实存在(包括临时雇佣关系),雇主就要承担赔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