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那一年事实的?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75号公布的。2011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医疗期目录?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因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原工资***待遇不变的期限。
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次性就业和一次性医疗什么时候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究竟何时发放,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是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社保支付的,理论上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就可以拿到,实际履行的时候因为是社保把钱打到单位账户上,单位再将钱转给职工本人,时间可能会延长些。
3、一般来说,各地方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会有自己的工作流程,如果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的材料齐全,正常情况下,三十天以内劳动部门会处理完毕。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到账需要到有关部门申请。申请下来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有特殊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比如说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就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号伤残就业补助金时间就会长一些。
单位职工因工伤造成的伤害,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可以到社保局去申请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同时可以向单位申请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也就是说这两项待遇必须是在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之后才可以申请领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