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广西南宁壮族自治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二、误工费
根据《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
《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解释》第22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
南宁丧葬费报销规定?
广西南宁丧葬费的报销规定:
1、南宁交通事故丧葬费的标准是: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计算,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可按照实际的交通事故侵害后果来要求赔偿处理。
2、工伤抚恤金按其死者生前工资标准计算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
南宁市企事业职工医疗费和丧葬费报销如何规定?
抚恤金的标准:因公牺牲标准按其基本工资额的40个月计发,病故按20个月计发。
丧葬费: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南宁有多少个工伤伤残鉴定医院?
据我所知,南宁市目前有多家工伤伤残鉴定医院。其中包括南宁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南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南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医院等。这些医院都具备专业的工伤伤残鉴定资质和设备,能够为工伤患者提供全面的鉴定服务。如果您需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医疗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