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团体意外保险合同条款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团体意外险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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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1、意外身故因遭受事故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保险公司需要按照意外保险的条款规定,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暂行条款 兹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以下规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保险金额以壹仟元至壹万元为限。
3、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但这种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投保的单位或雇主对被保险人应尽的赔偿责任。新修订的《保险法》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4、被保险人:凡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范围:经被保险人同意,与被保险人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单位可作为投保人。
5、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一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在我国国内举办的各种意外伤害保险中是最主要和最基本的险种,主要有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意险”)和学生团体平安保险(“学平险”)等。
6、团体意外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华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了意外身故、意外医疗、意外残疾等保障。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被保险人发生事故之后,从事故发生之日算起180天内,只要符合保险条款规定,即可获得意外保险的赔偿金,保险合同终止。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范围是: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
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以及意外医疗三个方面。首先,意外身故是针对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会给予相应的身故保险金赔偿。这通常是一个基础保障,旨在为家人在意外事故发生后提供经济上的支持。
各家保险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都是差不多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短期保险期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最常用的保险期限是一年,但是保险公司也可以提供短期的保险期限,例如三个月、六个月或一年,具体的保险期限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标准版]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1、第十条 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2、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暂行条款 兹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以下规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保险金额以壹仟元至壹万元为限。
3、法律分析: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指的是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上规定的关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保险事项的条文。
4、该条款规定,保单生效一定时期(通常为2年)后,就成为不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为由,否定保单的有效性。
5、被保险人:凡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范围:经被保险人同意,与被保险人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单位可作为投保人。
关于团体意外保险合同条款和团体意外险法律问题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