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面3个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第一个条件就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以上的。
第二个条件是非因为本人的意愿而中断就业的。
第三个条件是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
人社部规定,各地要逐步将失业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而领取时间是与你失业保险的缴纳年限挂钩的。具体来说,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越长,所能领取失业金的月数就越多,但要注意,最多不能超过24个月,也就是说24个月是上限了,无论你已经缴纳多少年失业保险,失业后最多也只能领24个月失业金。
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用自己缴费就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个钱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这也算是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能享受到的一项利好待遇。
2021年株洲市失业金每月多少?
株洲城市四区,即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182元/月,月标准提高了70元。
醴陵市、株洲县、攸县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063元/月,月标准提高了63元;茶陵县、炎陵县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961元/月,月标准提高了57元。
株洲市本级及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云龙示范区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1530元/月,
区县 发放标准
市本级 1530元
天元区 1530元
荷塘区 1530元
芦淞区 1530元
石峰区 1530元
云龙示范区 1530元
渌口区 1386元
株洲市失业保险金每个月什么时候发放?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001-2017株洲社保缴费标准?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2001-2017年间,株洲市社保缴费标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费率逐年调整,缴费基数也有所变化。
在2017年,株洲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单位缴费基数为1-5倍平均工资,个人缴费基数为1-3倍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0%,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均为1-3倍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
2021株洲市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目前株洲社保缴费基数如下,最高缴费基数上限为16026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为3205元。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2、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5%。
4、工伤保险单位:0.2~1.9%;个人:0%。
5、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