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工伤认定标准?
以下是我的回答,过劳死工伤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员工属于因自身健康原因突发疾病而非受到外力伤害。
员工发病的病因、病情、病症在所不论,但最终发生了死亡的后果。
员工发病的时间、场所应当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
然而,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但未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将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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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怎么证明是工伤?
从情理的角度看,一个人因为连续加班、工作过于劳累而患病甚至死亡,显然都是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无论是“过劳病”还是“过劳死”,都应该认定为工伤,让受害人及其家属获得相应的赔偿。 然而,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了“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十种情形,逐条对照便可发现,“过劳病”并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至于“过劳死”,必须是死在工作岗位上或者经抢救48小时之内死亡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一个人累倒在工作岗位上,只要没死就不能算工伤。 不得不说,这样的规定有悖情理。明明是因为工作过度劳累而患病或死亡,却不能认定为工伤,无法获得赔偿;明明是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工伤法规,有时候却让劳动者遭到二次伤害,冷酷得让劳动者欲哭无泪。 法官点评:“法律无外乎人情”,在某种意义上,“过劳病”、“过劳死”算不算工伤,检验着工伤法规的温度,考验着工伤制度是否人性化,说到底,就是劳动者的权益是否受到足够的尊重和保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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