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
1.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一至四级工伤,国家规定是否都有护理费?
不是每个工伤四级都存在生活自理障碍,可以享受按月发给护理费。只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部分四级伤残职工,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标准按照鉴定的护理等级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定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扩展资料1~4级伤残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鉴定四级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有护理费吗?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只规定,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这个没有年限的规定,一直领取到工伤职工去世为止。
3.如果非要确定一个年限,一次性处理的话,可以参照本地区人均寿命计算。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出现的甲乙丙类药是如何报销的?
一、工伤住院治疗中,医院为了治疗的必要,使用了甲乙丙三类药,按规定,工伤保险部门只给报销工伤准予报销的药物费用。但你治疗必需的其它药费,应当由公司给予报销。如果公司不给报销,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公司给予赔偿;
二、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前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经区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前期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退还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