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追偿权,以及工伤保险 追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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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伤赔偿后,是否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公司按照工伤事故对受害人赔偿后,能追究侵权人的责任。
3、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工作中由于第三方的失误或者是和第三方合作中的时候受伤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在先行赔偿员工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向第三方要求一定的赔偿。
4、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能否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事故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6、法律分析:第三人造成工伤的,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有追偿权吗?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工伤赔偿后没有追偿权。工伤事故如果是外界暴力行为引起的,则事故存在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基于侵权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二是基于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赔偿法律关系。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工伤赔偿后没有追偿权。因为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即工伤赔偿和损害赔偿。侵权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向侵权人行使,用人单位无权行使。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一般没有追偿权。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拒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支付后可以向其追偿;或者第三人造成职工工伤的,社保经办机构在依法先行支付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分析:工伤事故的责任承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员工因自己的过错,使自己受到伤害,尽管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并不能因此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享有追偿权。
工伤职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否有追偿权
工伤赔偿后不可以追偿。工伤事故如果是外界暴力行为引起的,则事故存在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基于侵权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二是基于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赔偿法律关系。
法律分析:有的。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工伤赔偿后没有追偿权。因为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即工伤赔偿和损害赔偿。侵权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向侵权人行使,用人单位无权行使。
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一般没有追偿权。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拒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支付后可以向其追偿;或者第三人造成职工工伤的,社保经办机构在依法先行支付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未办理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工伤赔偿。
已经判了工伤,工厂可以找肇事者要求赔偿吗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并符合工伤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和交通肇事方同时赔偿。
交通肇事和工伤可以双重赔偿。 只要是在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的情况之下,则在赔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双重的赔偿;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在收到工伤赔偿后,可以再次向交通事故当事人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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