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领取月数计算?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可以累积计算吗?
可以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同时,《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年限是可以累积的,即在其他单位之前缴纳的失业保险也是计入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的。
但是,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在中国的社保体系中,失业保险的年限是可以累积计算的。
如果你在一个单位工作并缴纳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年限是从你进入该单位的第一天开始计算的。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多个单位工作并缴纳失业保险,这些年限是可以合并计算的。
在失业的情况下,如果你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如没有重新就业、进行了失业登记等),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发放期限和领取金额等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你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失业保险的年限可以累积计算,但是如果你在同一单位连续失业超过一年,那么你就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了。因此,当你失业时,应及时进行失业登记,以便及时了解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如果你从第一个单位出来时没有申领过失业金,可以累计计算失业保险年限来给你计算失业金,如果你已经申领过失业金但是没有领完可以申请继续领取没有领完的月份,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自失业之日起计算对不对?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期限是按照社保局中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办理社保的时间段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期限,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的期限是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日开始计算,不得超过60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失业保险只交了11个月能领的了失业保险金吗?
不能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来计算: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没有的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的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的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的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领取的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注:辞职的人员不可以享受失业金的待遇,但是在退休时你辞职之前的缴费年限和你以后的缴费年限一起合并计算你的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