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加班过度劳累导致心脏病发作是否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当场死亡的,以及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后没有当时死亡,但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视同为工伤已是对工伤认定范围的扩大化,因此,职工虽然是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未当场死亡或经过48小时抢救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若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心脏病属于重大疾病,相关治疗费可通过医保途径进行报销。
上班途中被他人碰撞导致受伤算工伤吗?
上班途中被他人碰撞受伤,并不属于工伤范畴,可以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即可。在上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