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骨折好了之后没有留下残及可以评残吗?
- 我因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人身意外保险能赔吗,如能赔,是否还要做司法伤残等级鉴定?
- 关于工伤鉴定一年后单位要求复查鉴定的问题?
工伤骨折好了之后没有留下残及可以评残吗?
工伤骨折好了之后没有留下残疾不能评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评残(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流程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
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备注: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我因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人身意外保险能赔吗,如能赔,是否还要做司法伤残等级鉴定?
人身意外保险是否赔偿视合同约定。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
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品种繁多,各保险公司险种范围、标准不尽一致,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能否赔偿,要看合同约定,是否属于赔偿范围。但人身意外伤害伤残评定标准不适用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需要由司法鉴定机构重新评定伤残等级。最高人民*** 《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答复》 2013)他8复函 山东省高级人民***: 你院《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倾向性意见。评定伤残的标准和计算损失赔偿的标准应相互对应。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若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在进行伤残程度评定时,不宜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在统一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国家标准出台之前,可参照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
关于工伤鉴定一年后单位要求复查鉴定的问题?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用人单位申请复查鉴定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复查,工伤职工必须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