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参保地怎么选?
失业补助金参保地是当时就业的单位地点作为参保地。异地参保的职工领取失业金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在参保地领取或者是户籍地领取。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外省市城镇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时,应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到参统的社保中心为其办理缴纳失业保险费转移或者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异地失业金领取流程?
一般我们听说的五险一金其中有一项就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是指失业保险基金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如果劳动者失业了满足领取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那么异地如何领取失业金?
异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
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
在省、自治区内跨统筹地区的,是否转移失业保险费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转出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相应服务。
失业金怎么领取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怎么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是:自失业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1.进入【***院客户端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查看电子社保卡信息】。
2.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查询所申领参保地是否开通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均已开通统一申领服务。
3.凡已开通服务的地区,可以点击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去申领”按钮,核实或录入参保地、银行账号等信息,就能完成申请。
4.点击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查看详情”按钮,可以查询申请的审核结果。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就可以通过登记的银行账户领到失业补助或失业保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