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取费基数?
(一)***用定额计价模式: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管理费+利润) 0。2%。
(二)***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0。
2%。
(三)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适用于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房屋修膳工程。
(四)未参加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的施工企业不得计取此项费用。
暂列金额的计取规定?
在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通常按照税前金额的5%来计取。不同工程在暂列金额计取上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
暂列金额可以满足一些意外情况带来的变化,以预防工程过程中出现的无法预估的费用。在工程中,可能会有一些环节出现变化,这些变化会对工程总造价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也会增加项目的工程费用支出。因此,在工程预算中会规定暂列金额,但在实际工程费用结算时,暂列金额并不会在结算的基数内。
如果工程的总造价达到了1000万元,其中有50万元的暂列金额,按照合约的约定,工程开工就需要支付工程中造价的15%,也就是150万元需要发包方支付。这150万元是按照1000元的总造价来计算的,并不是工程造价1000万元+50万元的暂列金额。
因此,暂列金额的计取规定是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造价等综合考虑的,旨在为工程提供一定的预算灵活性,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辽宁省规费计取标准?
为了配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的贯彻执行,我们对施工企业规费标准核定做了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在对本埠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时,仍按照《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辽建发 [2006]30 号)的规定执行。
二、《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第六条二款,“在工程招标投标中编制标底或拦标价时,规费应按规费标准的上限计取。”我们对规费计取标准做了调整,在编制标底或拦标价时,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见表)
费 标 准
规费费率上限(%) 序号 规费名称 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
1 排污费 按工程所在地市造价管理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2 养老保险 16.36
3 失业保险 1.6
4 4 医疗保险 6.5
规费,是指***机关在为特定人履行了一定行为或者在特定人要求使用公有物时,依法向其征收的行政手续费。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费应按照经济实力、投资规模、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 2、按照有关规定,规费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投资额收取; 3、按照有关规定,规费应按照经济实力、投资规模、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并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投资额收取; 4、规费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投资额收取,投资额越大,规费越高; 5、规费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投资额收取,投资额越大,规费越高,投资额越小,规费越低; 6、规费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投资额收取,投资额越大,规费越高,投资额越小,规费越低,但不得低于最低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