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失业补助金后,怎样再领取失业金?
答法律分析:之前领取期限如果因为就业中断,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符合条件可以再次申请领取。失业金领取没次数限制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我来告诉你,如果领了失业补助金一般就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了,这是由于那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才可以领取额失业补助金。
对于那些主动离职并不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公民,可以尝试提出获得失业补助金的请求。
领取了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再领取失业金!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享受!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补助金是一项阶段性、为特定失业人员发放补助的政策,主要是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兜住特殊时期民生底线。
员工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劳动合同到期所在单位再不续签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失业补助金领完还是可以领失业金的,虽说失业金已经领取过一次,但只要符合条件还是可以再次领取。如果你上次领完以后,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也可以再次申领。
目前,失业金领取标准如下: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是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是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是24个月。
失业补助金初审通过后下一步是什么?
失业补助金是保险公司对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的补贴,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后,应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待遇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