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保险保险金申请条件?
天津失业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条件包括:
1.在天津市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满一年的社会保险费;
2.失业登记并符合失业定义,即因非个人原因失去工作;
3.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具备劳动能力,愿意就业并积极寻找工作;
5.在失业期间参加职业培训或接受再就业服务;
6.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满足以上条件方可申请天津失业保险保险金。
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同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费、抚恤金及救济费等。
2021年天津的失业金每月多少?
2021年天津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个月400元,最长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最多领2400元,这个补助延续到12月底。
申请失业补助金,可以直接带***或社保卡去区人社局申请即可。
注意,领满6个月、找到新的单位有单位缴纳社保保费、个人名下有了营业执照、或者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不再享受失业补助金待遇。
像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比如4050人员、长期失业、低保户等,申请社保补贴意味着实现灵活就业,与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不可能同时领。
2021天津市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养老保险上多少?
一、天津市社会保险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1、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3、工伤保险:公司按行业风险缴,缴费比例是0.2%、0.4%、0.7%、0.9%、1.1%、1.3%、1.6%、1.9%,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5、基本医疗保险:公司缴10%(含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1%),个人缴2%。
二、天津市社保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社保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每年1月开始,参保单位应当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天津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复印件。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携带本人***;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