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193号,以及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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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可以补交吗
工伤保险中断能补缴。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不能补缴。工伤保险仅仅保障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期间的安全,已经过去的部分是无法再次缴纳的。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有条件。补交前面月份您必须有单位,单位有跟您签劳动合同,有发工资的工资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没有交的可以要求单位缴纳,补缴费用是根据单位给您发的工资做为缴费基数来计算。
可以。工伤保险是能补缴的。如果职工发生工伤但是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及时补缴并缴纳滞纳金,则之后新发生的工伤费用就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负担,否则就都由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属于意外伤害险吗 不属于。
第三方赔偿后还能报工伤吗
1、法律主观:第三方支付侵权损害赔偿,不影响工伤赔偿,所以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仍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仍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应当向第三方主张民事赔偿,但不是工伤赔偿之外的部分。
4、法律分析:如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工伤由第三方支付医药费后,你的报销费用相应的扣减。
5、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劳动者因为第三人侵权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第三***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辽宁省人事厅[2005]193号文件内容是什么?工伤补助有什么规定?
1、(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职工构成五至十级伤残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4)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4、第六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依法用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等有关费用的支付。具体征收办法,由省人民***另行规定。
工伤保险申请流程?求大神帮助
工伤保险报案流程如下:工具: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
个人报工伤流程如下:申请: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表》。;审核: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办理工伤保险的流程如下: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送工伤报告表;工伤员工单位要在事故伤害那天,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起的30天内,向劳动科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人首先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并提交有关资料。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伤情的诊断证明,以及受伤工人的***明文件等。
法律主观:工伤保险待遇 申报程序如下:医疗费(一)申报材料《 职工工伤认定 表》;《职工因伤(亡)医疗费用支出申报表》;医疗费***原件;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工伤保险证明:需要提供公司的工伤保险证明,以证明公司已经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公司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作合同、工资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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