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外省籍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1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东莞工作15年失业金有多少?
失业金看失业保险缴纳年限决定,和工作年限无关
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失业,离职后拿***、户口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东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东莞失业保险?
东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根据被保险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其失业期间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月平均工资的50%。
最高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同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最初的发放为6个月,之后还可以再次申请延长6个月。
总之,东莞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地方政策制定的,帮助失业人员维持基本生活,促进就业。
1. 东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月应发失业保险金=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失业保险金待遇比例(60%)。
2. 东莞失业保险是指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其他参保人员。
失业保险是在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由用人单位帮助其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险。
3. 参保人员应当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以符合相关行政规定的标准为准。
若职工遭遇劳资争议,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求助,获取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领取标准:
(1)失业金按照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和金额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
(2)失业金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每月领取金额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
(3)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申请人需每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签到,证明自己正在积极寻找工作。
东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是根据个人的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2.具体计算方法为:月失业保险金=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系数×0.5。
其中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系数最高为24年,也就是说,若个人已缴纳失业保险满24年,那么月失业保险金=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0.5。
3.东莞失业保险金的具体发放标准还需要参考东莞当地政策法规,如有变动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