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失业保险办理退工后一年半能申领吗?
如果您退工后一年半内没有就业或者自主创业的话,您可以向当地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申请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金支付办法》,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及时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申请失业保险金,但不得超过1年。因此,您需要尽快向当地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申领条件和流程。
天津延迟退休的最新官方信息?
天津职工可以延迟退休。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条件时,因工作需要被用人单位继续留用,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办理后延退休手续。后延期间只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费,不再缴纳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这需要与单位做好沟通协商,协商一致的就可以延期退休。
天津失业补助金怎么申领2023?
➤申领方法
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凭***或社保卡,可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自助一体机、经办机构等三种方式,均可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承诺未出现重新就业、灵活就业、应征服兵役、领取营业执照、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移居境外等情形,不再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到经办机构现场签到。
2023年天津失业补助金申领方法如下:
下载并进入天津人力社保APP,进行注册及登录。
点击“服务”-“劳动人事”-“失业保险”,选择首次申领或按月申领。
进入阅读承诺界面,选择“承诺”-“前往申领”。
填写手机号码、银行***等个人信息完成申领。
具体情况请前往***页面查看。
2021天津失业保险扩围政策?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20元提高到151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380元提高到1470元。
2021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852元提高到906元。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最多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发照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发照时间在2021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最多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21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请转移失业保险待遇的,按照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间确定失业保险待遇。终止或者解除时间在2021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确定;终止或者解除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