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扣多了能退回吗?
先说结论:该退还。
按《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重新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你重新就业后,仍领取失业保险金,违反该条例。
由于我国的失业保险顶层设计存在问题(就失业登记不严格——这个有深层次原因不展开了,全国各地数据未实时共享——部分原因是财政紧张投入不足),失业后异地就业人员极易出现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需经过一段时间后由审计机关、社保基金监督等汇集各地数据后才能发现。这也是你现有情况的原因。
因此,失业保险经办部门一般不追究你的责任,仅将此作为不当得利要求你退回。
严格地说,你重新就业后,应到原参保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正如你失业时去申请失业保险待遇一样。你没有去办理,属隐瞒情况冒领失业保险待遇,涉嫌***(按2014年4日全国人大的司法解释)。不过一般都不会真动用这条,一是你主观恶意小,二是金额不大诉讼途径成本高。
但多领的失业保险金是一定会找你还的,只要向你发了通知,就上了内部考核指标,没收回就会被提示,长期未收回就会逐步提高力度,除非你极穷或死亡,***手段有很多的。
话说回来,失业保险基金是大家的钱,该你领的你拿没问题,不该的,还回去比较好,你说呢?
怎么查询自己的失业金是否已被别人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携带本人***;
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冒领社保金立案标准?
冒领社保金就是骗取社保金的行为。骗取社保资金的,属于***罪。***罪的立案标准各省市不同,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如果达不到***罪立案标准的,可以按治安案件处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