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参加工作2008年失业医保有多少年?
您好!根据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以继续缴纳医疗保险,但补贴由国家统筹。2008年之前医保缴费年限与个人就业年限挂钩,如果您是1991年参加工作,那么到2008年已经有17年的就业年限,因此您的医保缴费年限也应该是17年。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缴费年限、缴费标准等情况可能因地区、个人情况等而有所差异,以上回答仅供参考。谢谢!
失业医保涉及的年限有一定的区别,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需要根据不同的人员进行具体的核对分析。
一般而言,91年参加工作的人员,至少应该满足15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年限,方可享受失业保险的相关补贴。
具体的计算需要根据每个人的具体缴费记录来计算。
2008失业金缴费基数最开始是多少?
2008年7月起社保缴纳基数及百分比是这样吗?养老保险(省)基数1472元单位12%个人8%失业保险(市)基数2009元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市)基数2009元单位0.5%生育保险(市)基数2009元单位0.85%医疗保险(市)基数2009元单位8%个人2%重大疾病5元以上的为缴费下限数。
2008年关于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
2008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两个档次,第一档月缴费金额为293.26元;第二档月缴费金额为418.94元。
2008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为122元(含大额医疗保险费7元);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一次性费用缴费基数为11499.5元。
如果有单位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单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当时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也就是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强制缴纳的。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去单位注册地的社保局投诉,要求单位补缴。
2008年应缴未缴失业保险能补交吗?
能否补交要根据情况来确定,如果2008年没给你交失业保险的那个单位应该交,而且单位仍然存在,可以申请让单位进行补交或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单位进行补交,但如果当时的单位已经不存在了,或者是已经消失破产了,那么这想补交就实现不了了,因为你再怎么走法律程序单位不存在了,所以就交不了了。
2008年交金最低基数?
2008年的新基数是1735,从4月起开始实施。单位和个人比例较07年没有变动:养老公司22%个人8%医疗公司12%个人2%失业公司2%个人1%工伤生育公司各缴0.5%,个人不缴残障金1.6%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