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保改革最新方案?
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支付限额从每年200元提高至400元。我市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保障体系,职工医保参保人每人每年统筹基金支付上限2000元。
报销比例分一、二、***,医疗机构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一级医疗机构就医,其报销比例从90%提高至95%,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一级医疗机构就医,其报销比例为70%。
此外,省内参保新型冠状***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从患者入院时间算,医保报销后,剩下的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该笔费用报销时间,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城乡居民医保贵州省医院门诊可以报销吗?
贵州省医院门诊是否可以报销城乡居民医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可以在贵州省医院门诊中进行报销。但是,患者需要先支付一定比例的自付费用,然后才能享受门诊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和比例还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院的规定进行咨询和查询。
可以!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纳入《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及《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都可以使用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贵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流程?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流程如下:
集中征缴期: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
零星征缴期:
普通群众: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特定群体(退役军人及无工作配偶、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及特殊困难人员: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新生儿: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只征收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未满90天的新生儿)。
在集中征缴期内,普通群众按350元/人标准参保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只需缴纳***资助后剩余的应由个人自缴部分费用;全额资助对象个人不缴费。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在零星征缴期内,普通群众按960元/人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