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3年工伤退休调资办法?
四川省2023年工伤退休调资的办法为:
挂钩调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人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7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9元/月。
适当倾斜调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对以下三类人员予以适当倾斜,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可累加调整。退休人员的年龄,以干部管理部门或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已确认的记载为准,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1.高龄退休人员。。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在一类至六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元、17元、26元、35元、54元、74元。
2021年四川省工伤定期护理费调整?
具体待遇调整为:
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08元。
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62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分别按照3105元、2484元、1863元执行。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市(州),在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该市(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前,以该市(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85元。
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明确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增加120元。
省人社厅同时强调,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应将两个通知规定的调待总额进行对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老工伤人员管理办法?
老工伤人员有3类
1 在成都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老工伤人员;
2 2018年以前依法破产的用人单位已移交社会化或者***有关部门管理的工伤人员;
3 在成都市国有企业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在企业破产关停后初次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且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为该破产关停企业的未移交社会化或者***有关部门管理的人员。
老工伤人员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群体,主要为《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以前造成工伤的人员。长期以来,老工伤人员实行单位自我保障、分散管理,不同企业和不同时期老工伤人员待遇上存在较大差异,同时一些困难企业无法支付老工伤人员的权益。
在待遇支付方面,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省、市规定支付老工伤人员新发生的各项费用。但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前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仍然由用人单位支付。此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将不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