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原单位上的工伤保险已经停止?
因为原单位拖欠工伤保险费用,新单位需要承合同接转移,补缴过去所欠的保险费用,才能继续履行工伤保险合同。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员工自愿放弃交社保,为什么公司还是不答应?
一、员工放弃社保不合法,自动放弃声明无效。社保是国家强制性缴纳的,为职工参保并按时缴纳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二、劳动合同法虽属私法范畴,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订立合同的依据,但如果合同内容违法,那该约定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三、社会保险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该合同内容无效。
社保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社保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一定比例缴纳。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
员工自愿放弃交社保,其原因之一是从其个人自身考虑,认为不交社保每个月可以少扣些工资到手的钱更多一些;原因之二是而且很多90后认为交社保和离退休的日子还很遥远,将来未必能长呆在一个城市,所以放弃交社保。但公司不答应的原因主要是从公司的角度来考虑,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一旦员工发生工伤、生育等情况,会发生劳动***,公司是为了避免劳动***。
这样的公司是明智的,因为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其实是一个坑,这不仅违法,员工反悔还得补缴。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为什么公司还是不答应呢?
按照人们的一般想法,员工都自己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了,企业会省下一笔钱,可以节省人力开支,这是很多公司求之不得的事情。
现实生活中,也会有很多企业主动要求员工签署自愿不缴纳社保的协议,以达到减少人力成本,增加利润的目的。
明智之举
但你的公司不答应,这其实是一个非常明智的有长远考虑的公司,也是一个非常规范的公司,至少企业的法律意识比较强。
因为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社保是强制性缴纳的,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建立社保账户,及时参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待遇,五个险种一个也不能少。
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会面临法律处罚的风险,不仅会被责令改正,补缴还要缴纳滞纳金,拒不整改,还会进行行政处罚。
另外,企业信用还会蒙上污点,因为现在已经有了社保黑名单制度,不给员工参保或者未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的,而且拒不改正的话,是会列入社保黑名单,面临各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企业相关负责人可能会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企业招标、***可能也会受到影响。这是得不偿失的。
早晚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