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了失业金怎么申领?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5)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条件:
(1)参加失业险,所在单位每月按时缴纳失业险的费用满1年以上;
(2)非参保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3)已在相关单位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意向的失业人员。
申领:支付宝APP软件---点击选择首页上的市民中心按钮---再选择社保---然后在社保页面中选择点击电子社保卡---找到并且点击全国失业金申领即可。
1、失业人员携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本人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失业登记,并填写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2、失业人员进行求职登记,表明自己有主动求职的意愿;
3、社保中心对失业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失业金。
社保转移后失业金怎么办?
失业金领取通常是在社保转移之前领取,因为转移之后如果是以另外的公司缴纳社保那么是不能够领取失业金的,不过社保转移没有时间限制,现在转可以,以后转移也可以。所以在没有找到工作之前,尽量在缴纳社保当地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转移申请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s://***.gdzwfw.gov.cn/),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转移申请管理”——选择对应的转入情形,录入转入信息,根据系统提示,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上传业务材料,系统受理将业务流转至后台审核;
2.
受理:后台工作人员审核办理条件与申请材料(即时),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反馈申请人不予办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反馈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
3.
审核:审核通过后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异地环节:转出地接收到联系函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15个工作日,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