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职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贵州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残疾抚恤管理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具有本省城乡居民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三)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四)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五)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贵州省社保政策是哪年实施的?
贵州社保缴费标准新规定
自2018年5月1日起:
1、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分别依旧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9%;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
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继续按照《省人力***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05号)文件规定执行,单位缴费比例仍为0.7%,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3%。
3、贵州省工伤保险以《省人力***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36号)规定的现行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
以上三项社保降低费率的期限为一年,即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
贵州省劳动条例?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的流程是啥?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本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2、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工伤职工***复印件;工伤认定书申请印件;工伤待遇申报表(可在医保窗口领取或者在当地人社局网站上下载);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