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失业保险?
- 下岗工人没有社保怎么补缴社保?
破产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失业保险?
根据《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破产财产优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经济补偿金。
职工未及时重新就业的在一定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个人无法继续缴纳
社保费应可停保。如果重新就业了,当然就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确定,
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下岗工人没有社保怎么补缴社保?
下岗工人没有社保个人是不能补交社保的。下岗工人如果在厦岗,以前单位没有为他缴纳社保,那么他可以向原来的单位要求为他补交社保,因为劳动法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所以下岗工人只要和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下岗工人补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