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公式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至四级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云南工伤护理费标准?
核定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2019年度云南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215元,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为64.26元/日。每年云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由云南省人社厅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适时调整。国家和云南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2020年10月1日起,计发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项目所用的云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原计发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所用的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7215元的地区,统一使用7215元为基数计发;原用于计发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所用的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7215元的地区,仍用该地区使用的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此后该地区计发工伤保险待遇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暂不作调整,直至云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或与该地区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持平后,以云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从2020年10月1日起,云南省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统一以2019年全省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的40%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为26元,由云南省社会保险局统一维护。
云南省的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和医疗费用等因素来确定的。具体的标准可参考当地职工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和规定,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通常情况下,工伤护理费包括床位费、治疗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等,并根据职工的劳动能力等级确定相应的费用标准。
云南昆明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十级伤残是最高级别的伤残等级,通常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功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伤残,如失明、失聪、肢体截肢等。在云南昆明地区,对于工伤十级伤残的职工,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5万元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金额还会根据职工的工龄、工资等因素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