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工伤赔偿标准2017工伤七级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时,按上年度平均工资做基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13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20个月工资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烟台工伤做伤残鉴定一年做几次?
1、因工伤职工享受的停工留薪期限不同,所提出的鉴定申请时间不一致,我市鉴定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从受理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一至一个半月左右,统一组织查体鉴定。我市平均每年组织工伤鉴定6至7次。
2、从受理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一至一个半月左右,统一组织查体鉴定。
烟台七级工伤赔偿标准2019年?
2019年山东省烟台市职工7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按5448.58元/月缴费基数(60%即3269元,300%即16346元),但最高为212498元、最低为424***元;
按6221元/月为基数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13个月,即80873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20个月,即124420元。
以上三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247790元、最高赔偿额为4177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