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始于哪一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间:2009年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间:2011年7月试点。2014年2月20左右,***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居民养老保险是由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者合并在一起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正式从2011年开始实施的;
对于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来说,可以自行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且由参保人本人选择对应的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自然是比不上职工养老保险的,但是在退休之后一样可以享受养老金的相关待遇,对于没有其他更好养老保障的人群来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确实是比较基础的、实用的的保障。
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
1、认证时间:社保机构应在每年3-6月对新农保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2、所需证件:由村协办员向上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领取待遇手续的待遇领取人员发放《贵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表》。待遇领取人员本人持《资格认证表》或《待遇领取证》、居民***原件等,经村(社区)委会审核盖章。
3、认证方式:待遇领取人员持以上证件按期到乡镇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4、异地办理: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由户籍地乡镇服务中心寄发《贵州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异地居住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经待遇领取人员现居住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县级社保机构审核盖章后,按期寄送回户籍地乡镇服务中心。乡镇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在信息系统内时行确认,继续发放其待遇。
5、注意事项:至每年6月30日止,仍未通过资格认证的,县级社保机构从7月起,暂时停止为其发入养老金,待其补办有关手续后,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是什么意思?
城乡居民是指居住在城镇,生活在城镇的城镇藉户口人员和居住农村,生活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林、牧、渔等作业的农村藉户口人员,他们统称为城乡居民。字面意思就是泛指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的统一合称。前几年城镇居民和农村户口居民是分开的,近几年城乡居民才合体,养老医疗保险待遇保障一样了。
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1.
城乡居民是指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2.
城镇居民现指在城镇居住、生活的人。 在过去***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也专指拥有城镇户口、享有粮油肉等配给、招工等权利的居民,即城镇定量户口的居民,也简称“市民”。若在工矿企业工作,则被称为“城镇职工”;
3.
农村居民是指居住在农村的公民,他们是以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种植业或养殖业、渔业等为主的劳动者,故也被称为“农民”、“村民”、“乡民”、“渔民”等。若到城镇或工矿企业工作,则被称为“农民工”。
城乡居民是指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城乡居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他对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的土地有经营权和使用权,对该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也有使用权,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剥夺城乡居民对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除非该居民有偿自愿退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