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宜昌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对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月,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统筹研究确定,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
宜昌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宜昌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湖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决定从2021年9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调整。宜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620元/月、1485元/月、1368元/月。
宜昌失业保险交了4年2014年实业金可以拿多少?
1,月标准具体内容包括:城区、夷陵区、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提高至714元/人·月;五峰、长阳、秭归、兴山、远安调整为630元/人·月。
2,领取月数。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领取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1年宜昌失业补助金?
2021宜昌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月,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统筹研究确定,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2021年9月宜昌市失业金标准?
对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月,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月。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