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企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为了贯彻实施《企业工伤保险条例》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件,主要规定了企业工伤保险的具体实施细则和程序。
该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包括企业职工、农民工和城乡居民等。
2. 工伤保险的保险费和资金管理,包括保险费的征收、缴纳、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3. 工伤保险的预防措施和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企业应当***取的安全生产措施和预防措施。
4. 工伤保险的认定和理赔程序,包括工伤认定的条件和程序、工伤赔偿的标准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5. 工伤保险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伤保险违法行为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一项重要的法规性文件,企业和职工都应当认真遵守。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职工在工作中如发生工伤事故,应当及时向企业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和理赔申请。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第三款?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就是指必须符合在工作时间时 在工作场所内,是因为工作才受到伤害的,如,门卫在夜晚值班时因组织小偷偷盗而遭受小偷伤害的情况就属于,排除双方因个人恩怨大打出手的情形,也排除不是因为履行职责,如因为私人或是他人事务而遭受的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事业单位工伤怎么处理?
如果“老工伤”在《工伤保险条例》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条例的规定执行。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原文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如下: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需更详细的信息,可以查阅相关的法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