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您好,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1. 领取条件:
(1)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12个月)以上;
(2)因非个人原因被裁员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且在东莞市辖区内就业;
(3)在失业期内积极寻找工作,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
2. 领取标准:
(1)失业金按照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和金额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
(2)失业金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每月领取金额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
(3)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申请人需每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签到,证明自己正在积极寻找工作。
如果您在东莞市失业,可以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领取失业金。首先,您必须是在东莞市注册的失业人员。其次,您在过去的12个月内必须已在东莞市工作了一年以上,最后,您必须已按时参加专业培训和就业指导。 标准是根据您的缴纳社保缴费的基数计算的,失业金的最大金额为该基数的80%。请注意,如果您在东莞市有其他收入或工资,该收入将影响您的失业金领取金额。
东莞社保失业金如何领取?
东莞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请材料
1、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
4、***复印件一张。
5、一寸彩照一张。
6、银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办事程序 1、参保人在每月25号前向社保部门失业待遇核发窗口提交资料。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付待遇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卡》。3、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险IC卡(或存折)、《失业保险待遇卡》等证件于次月的15日后,到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的任一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金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到参保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持***原件及复印件;
2、《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并由原单位加意见盖章;
3、提供银行存折或***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