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从申领之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下的,每月发放100元;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发放200元。
举个例子:小张之前在南宁某企业工作,5月辞职,他参加失业保险年限累计达到5年以上,如果小张这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最多能领到200元×6个月=1200元。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为: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1广东省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第一类:自2021年7月起,2021年1月-2021年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第二类: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广州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可以申领失业救助金的情形
1.小王2020年12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不属于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2.小张2022年1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不属于2021年1月-12月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3.小李2021年6月因非本人意愿离职并停保,在广州市累计缴费24个月,因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因此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
4.小陈2021年6月参保后停保,2021年7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7个月,2022年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重新就业。因为期满时间不在2021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补发失业补助金条件:
广东省人社厅,视同缴费是按什么标准缴费?
社保打印单上显示“视同缴费”,也可理解为视同缴费年限。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116号)文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1、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2、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3、根据***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根据***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目前已明确的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国有或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时间里,1998年5月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的时间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2、国有或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在按国家规定暂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连续工作时间,也为视同缴费年限;
3、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和从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招收的聘用制干部,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来认定缴费年限,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4、退伍转业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军龄可视同为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退役后因组织原因而造成的待分配时间也为视同缴费年限,因个人原因而间断工作的时间则不能视同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5、“***”期间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间为视同缴费年限;
6、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作的职工,将工作时间折算为连续工龄,可视同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