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工伤条例是怎样?
1988年至1994年没有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于1996年10月1日施行,该《办法》被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替代,而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 第586号)取代原《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6年9月30日之前没有《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职工工伤保险的规定,规定于政务院《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其劳动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些文件中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1996年劳动部实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26号),经过几年的试行指导,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替代,而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86号)取代了原《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工伤保险条例于什么时候起实施?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即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院第586号令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 586 号) 《***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淮南2021年工伤津贴上调吗?
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院586号令)《安徽省实施办法》(省***247号令)《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结算年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社险函[2020]37号)和《关于我省2020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38号)及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市养老中心对本市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进行统一调整。
据统计,符合此次调待范围的工伤职工共95人。从2021年4月起启用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并对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待遇进行补发。
截止目前,我市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调整后,享受全部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3390元/月、享受大部分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2712元/月、享受部分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2034元/月,生活护理费平均月增幅为5.55%。(养老中心工伤待遇支付科)
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66元,二级157元,***148元,四级139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3254元的,二级伤残津贴低于3074元的,***伤残津贴低于2892元的,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612元的,分别按3254元、3074元、2892元、2612元计发。
领取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五级110元,六级90元。
工伤认定书编号是什么格式?
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编号[]号
xxx:
你(或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符合工伤认定管辖范围和受理条件,现决定予以受理,并从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请你(或单位)在本局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20日内,直接到社会保险科(地址:,电话:)领取工伤认定结论书。若事先已告知详细地址,本局将邮寄送达。如果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认定结论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县(市)人民***法制办公室或上级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xxx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