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中所指的60天办理期限具体是怎么算的?
失业保险中所指的60天办理期限具体是按从解除劳动合同开始算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院《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口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不予办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交69个月保险金最多可以领多久?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可以累积计算吗?
在中国的社保体系中,失业保险的年限是可以累积计算的。
如果你在一个单位工作并缴纳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年限是从你进入该单位的第一天开始计算的。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多个单位工作并缴纳失业保险,这些年限是可以合并计算的。
在失业的情况下,如果你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如没有重新就业、进行了失业登记等),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发放期限和领取金额等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你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失业保险的年限可以累积计算,但是如果你在同一单位连续失业超过一年,那么你就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了。因此,当你失业时,应及时进行失业登记,以便及时了解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